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強化中央政府對勞工保險基金的支持,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經營。草案提出中央主管機關每年應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並由中央政府負起勞工保險財務的最終支付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勞工保險制度維持穩定,維護勞工權益,解決勞保基金財務壓力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保險投保人、請領勞保年金者及中央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中央政府責任,確保勞工保險制度永續經營;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可能影響其他社會福利政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財政影響及政府責任落實情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