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擴大公證書強制執行範圍,以符合租賃市場現況,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現行規定已逾50年未修正,已不符社會實際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租賃當事人,解決租賃糾紛問題,減輕法院訟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租賃住宅出租人、承租人及債權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擴大公證書強制執行範圍,新增租賃雙方書面合意終止及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而依法提前終止之情形。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公證書強制執行範圍可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減輕法院訟源;疑慮:強制執行範圍擴大可能增加債務人負擔、配套措施不完善可能導致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配套措施是否完善,以避免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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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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