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調整投資抵減及租稅誘因制度,以強化投資新創政策工具,提升大型企業、創業投資事業及個人資金參與誘因。藉此健全我國創新創業生態系,促進產業升級及推動創新創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企業及民間資金增加投入新創事業的意願,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企業、創業投資事業及個人投資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調整投資抵減及租稅誘因制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投資新創政策工具,提升產業競爭力;疑慮:修正案可能增加財政成本,影響稅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意見,確保修正案符合產業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