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理由與國際循環經濟接軌:對接歐盟「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SDGs與淨零承諾,主張從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翻轉為涵蓋產品全生命週期的資源循環,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的法制基礎。本案為不同委員提出、與同會期另案方向相近的版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推動我國循環經濟法制由末端回收擴及產品設計階段,協助環境主管機關與產業朝資源循環與永續產品政策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產品製造與設計業者、回收與廢棄物處理產業、環境主管機關與消費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條文,將規範重心由末端回收處理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之資源循環;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國際循環經濟接軌、源頭設計取代末端處理、有助淨零與永續。疑慮:與其他版本如何整合、產業合規負擔與配套細節待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出現多個資源循環版本,留意併案審查時各版在更名與適用範圍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