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將學生就學貸款項目明文增列「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新增政府對已開始還款學生提供還款協助措施的法源。另增訂政府應依學生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提供助學措施,授權教育部訂定辦法。提案理由是落實學生受教權益與教育平權。
能幫助到什麼
可幫助專科學校就讀且經濟弱勢或遇突發經濟困難的學生,降低就學與還款負擔,並把數位學習所需的電腦網路費用納入可貸範圍。
主要影響對象
就讀專科學校的學生,尤其是經濟弱勢、家庭所得偏低或遇突發經濟困難者,以及已在還款的就學貸款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十四條第四項增訂「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新增還款協助措施法源;增訂第四十四條第五項明定政府應依學生家庭所得或突發經濟不利情況提供助學措施並授權教育部訂辦法;併同修正第四十九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貸款項目與助學措施符合數位學習現況、落實教育平權,減輕弱勢與還款者壓力;疑慮:具體條件額度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財源與預算規模未在條文中明定,擴大可貸範圍是否反而推升學生負債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大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的同向修正屬同一波就學貸款調整,可一併對照觀察整體配套與子法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