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針對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的本國籍經濟弱勢學生免納學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就學貸款利息,以促進教育平權與社會流動。現行政策對五年制專科學校的學費補助存在斷層,導致弱勢學子承擔較大經濟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弱勢的專科學生,解決他們在就學期間的經濟負擔問題,促進教育公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的本國籍經濟弱勢學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新增規定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的本國籍經濟弱勢學生免納學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就學貸款利息。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教育平權,減輕弱勢學生經濟負擔;疑慮:增加財政負擔,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補助政策的公平性與有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財政負擔與政策成效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7-10,2026-07-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馬文君、林沛祥、陳超明等16人,有鑑於專科及技職教育培育我國實體產業人才,然現行政策針對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學費補助流於斷層,導致申貸與經濟負擔高度集中於後二年大專階段,抑制弱勢學子之專業適性發展。為健全技職教育支持體系,爰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之本國籍經濟弱勢學生免納學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就學貸款利息,以促進實質教育平權與社會流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補齊專科補助斷層:現行已落實專科五年制前三年免學費政策,然邁入後二年(大專階段)時扶助卻戛然而止,為擴大免學費政策適用對象,爰配合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指標,明定五年制後二年學生其家庭所得五等分位屬於最低百分之二十者免納學費,補齊高教與技職教育支持體系之缺口。
二、政府全額補助學貸利息:近年受通膨與薪資停滯雙重擠壓,技職青年畢業初期之還款壓力極大,考量少子女化導致申貸總人數與預算規模已逐年遞減,財政負擔衝擊較小,中央主管機關應全面編列預算負擔就學貸款利息,並排除現行家庭年所得級距限制,確保基層青年求學無後顧之憂。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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