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針對經濟弱勢學生免收學費,並由政府全額補助就學貸款利息,以減輕青年經濟負擔,促進社會流動。該草案旨在落實高等教育公共化,保障中低所得家庭子女的受教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弱勢學生和中低所得家庭子女,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解決因學貸壓力導致的信用受損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經濟弱勢學生和中低所得家庭子女,以及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新增經濟弱勢學生免收學費和政府全額補助就學貸款利息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青年經濟負擔,促進社會流動;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可能影響私立大學的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經濟弱勢學生的權益與政府財政的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7-03,2026-07-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7-03,2026-07-0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邱鎮軍、馬文君、陳超明等16人,鑑於我國長期以來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失衡,高達七成以上之就學貸款申貸者集中於私立大專校院,導致基層青年與弱勢家庭於出社會初期即背負沉重債務,嚴重限縮社會流動並加劇階級複製。為實質落實高等教育公共化、保障中低所得家庭子女之實質受教權,並防範青年因還款壓力導致信用受損,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就讀大學以上之本國籍經濟弱勢學生免納學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就學貸款利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政府全額補助學貸利息:近年因物價指數波動、初任職涯薪資停滯,導致積欠學貸遭移送強制執行或衍生支付命令之案件屢創新高,嚴重衝擊青年之社會信用與成家意願。考量近年少子女化導致申貸總人數已逐年趨減,政府財政負擔實已相對減輕,爰明定就學貸款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負擔,讓全體學子無後顧之憂。
二、擴大免學費政策適用對象: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之指標,明定家庭所得五等分位最低百分之二十之本國籍大學生,全面免納學費,將國家資源導向最需要支持的家庭,拉近公私立大學之受教機會落差,促進社會流動。
三、簡化行政撥款程序:增訂相關免學費之經費來源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並採取註冊時逕予減免、各校造冊後函報請撥之程序,以兼顧學生隱私、簡化基層行政作業,並確保各大學之財務健全。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大學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