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4810000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7-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以改善我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與醫療、社會福利體系之轉銜成效,解決重度失能者照顧需求問題。草案希望增加財源穩定性、優化服務轉銜機制,並解決看護費用負擔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重度失能者獲得更妥善的長期照顧服務,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同時有助於優化長照服務體系,提升服務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重度失能者及其家庭、長期照顧服務提供者及相關醫療、社會福利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內容包括優化服務轉銜機制、增加財源穩定性、解決看護費用負擔問題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長照服務體系、增加財源穩定性、優化服務轉銜機制;疑慮:財源規劃是否完善、服務轉銜機制設計是否合理、全國統一給付標準是否能滿足各地需求。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修法能滿足多元照顧需求並兼顧財源穩定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我國現有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與醫療體系、社會福利體系之轉銜成效,仍有需改進之處,且現有體制難以支應重度失能者生活需求,使重度失能之長照需求者,多依靠家庭支持或外籍看護。又相關看護費用所費不貲,重度失能者難以負擔,恐不利其獲得符合人性尊嚴之妥善長期照顧服務。又我國長期照顧服務需求量,推估將於民國一百二十四年突破一百萬人,相關長照之財源及政策執行,有定期檢討並精進之必要,爰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監察院(113社調0027)調查報告指出,我國長照服務覆蓋率雖每年上升,然而重度失能者使用比率卻逐年下降,衛福部亦坦言長照服務使用者主要集中於輕、中度失能者。同份報告亦指出,重度失能者仍多仰賴家庭及外籍看護照顧。
二、觀諸我國目前看護市場,月薪為新臺幣30,000至90,000元不等,所費不貲,對重度失能者而言,負擔極為沉重,然遍尋本法與其他長照服務法規,相關個人看護補助卻付之闕如。
三、查113年衛福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中,以目前我國平均失能率推估,於民國124年,我國65歲以上失能人口將突破101萬人,顯示長照服務需求量於未來十年持續攀升。惟查113年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長照基金以稅收作為主要財源,有來源不穩定,收入成長不及支出成長之問題,可見長照基金之財源有定期檢討之必要。
四、查行政院主計總處114年公布數據,我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之五等分位倍數達3.92倍,可見我國收入高低落差極大,且各縣市經營長照服務之成本亦不相同,若以齊頭式方式訂定全國統一之給付標準,恐不利於全國長照服務之均衡發展。
五、現行條文對於連結機制之具體內涵未明,致使實務上各該體系之服務轉銜成效仍有進步空間。如現有機制專注於出院準備階段之轉銜服務,一般門診或與慢性病治療相關之轉銜機制設計,付之闕如,恐未能滿足高齡化社會多元照顧需求。故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運作實務,為利各醫事機關構之電子病歷交換,亦由主管機關訂定機制,並積極提供資訊化轉型計畫與相關補助,並參照《醫療法》第六十九條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明確訂定連接機制內涵。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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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長期照顧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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