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買賣 透過仲介出價購屋時使用的不動產要約書範本。依規定仲介應提供要約書或斡旋金兩種方式供買方選擇;斡旋金在賣方未同意時應退還、同意後才轉為定金,出價前應看清性質與返還條件。可線上填寫出價內容與當事人,編輯後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透過仲介出價,法規要求提供「要約書」或「斡旋金」二擇一給你選。斡旋金若賣方沒答應要退還、答應了才轉定金。看清楚性質與返還條件,避免出價反悔被沒收。
斡旋金是買方交付一筆款項給仲介,表示購買誠意,賣方同意後通常轉為定金;要約書則是內政部推行的書面出價方式,不需交付金錢。仲介應告知買方可以選擇使用要約書。
賣方在期限內承諾後,買賣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買賣契約原則上即成立。買方此時反悔可能須負違約責任,斡旋金也可能被沒收。出價前應審慎評估。
要約書或斡旋單應寫明有效期限,逾期未獲賣方承諾,要約即失其拘束力,斡旋金應全額退還。建議期限不要太長,並寫明退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