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依正面表列管理。本文說明添加物的正面表列與使用限量、防腐劑與甜味劑等常見類別、違法添加的處罰與自保。
「食品添加物」在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卻常被大眾汙名化為有害健康的代名詞。然而,從現代食品工業與衛生科學的角度來看,合法、適量的食品添加物其實是維持食品衛生、延長保存期限、改善口感與外觀的必要成分。真正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的,往往不是這些經過科學評估的合法成分,而是「違法添加未經許可的物質」或「合法添加物遭到超量濫用」。透過認識現行的管理制度與法規精神,一般公民才能在資訊爆炸的環境中,理性看待食品添加物,不再聞之色變。
依據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規,我國對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採取「正面表列」的嚴格制度。這意味著,只有經過主管機關審查並「公告准用」的物質,才能夠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任何未經列入正面表列的化學物質或成分,一律「不得」擅自添加於食品之中。此外,准用的添加物也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使用範圍與限量標準」,不能隨意濫用。
在實際運作上,食品添加物會依據其主要功能與用途進行分類,例如防腐劑、抗氧化劑、著色劑、甜味劑、膨脹劑、乳化劑以及品質改良劑等。每一種核准的添加物,都僅能在特定類別的食品中使用,並且必須符合法規規定的最大使用限量。這些限量標準都是經過科學風險評估所訂定,只要在合法範圍內使用,對於一般民眾的健康並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為了讓民眾對日常飲食有更多認識,以下整理幾類在食品加工中最常出現的添加物及其基本功能:
這些種類的添加物只要在合法的品項、准用的食品範圍以及規定的限量內使用,都經過科學風險評估屬於可接受的範圍。大眾不需看見這些名稱就直接認定其有害。
當食品業者違反法規,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准用的添加物」、「雖然是合法添加物但超過法定限量或用於未獲准許的食品」,甚至是惡意添加「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時,即觸犯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在實際執法與行政處分上,違規業者將面臨主管機關裁處的高額罰鍰、沒入銷毀違規產品與不法所得,並得命其限期回收、下架或停業。若違法行為涉及添加有害健康的物質、或蓄意攙偽假冒並因而對人體健康造成實質危害,更會構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依法處以徒刑並併科高額罰金。回顧過去國內外發生的重大食安事件,例如非法工業色素、塑化劑事件、或是非法的化學澱粉等,絕大多數都屬於「違法添加未經許可物質」的犯罪行為,而非合法添加物在正常使用下的問題。
面對市面上琳瑯滿目的加工食品,一般公民可以透過幾個簡單的日常習慣來降低風險、保護自己與家人:
理性看待添加物意味著不盲目恐慌,也不過度輕忽,在享受現代食品工業便利的同時,保有基本的防備意識。
除了消費者的自我防範之外,食品安全的維護更需要依賴健全的政府監督體系與資訊透明的社會環境。當主管機關落實查驗登記、市場抽驗、源頭管理與違法裁罰時,民間社會與公民團體也能透過監督政策、推廣食安教育來發揮影響力。食品安全資訊的普及,有助於消弭民眾對化學名詞的恐懼,讓社會大眾能夠基於科學證據與法規邏輯來討論問題。唯有政府嚴格把關、業者自律守法、公民理性監督三者並重,才能共同打造一個安全、穩定且讓人放心的飲食環境。
食品添加物以正面表列與使用限量進行嚴格管理,合法且適量使用是經過科學風險評估、對人體安全的;真正的健康危害往往來自於違法添加與超量濫用。透過認識正面表列的管理制度、看懂包裝上的成分標示、並以理性客觀的態度看待各類添加物,公民便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恐慌也不輕忽,為自己與家人的飲食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