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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40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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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