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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 第9條
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9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之發售及還本付息,由中央銀行經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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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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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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