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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第15條

年度預算執行中,各機關任務編組之臨時單位,其所需人員應就相關機關 員額調用之,不得增加人員。但專案核准並送立法院備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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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