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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第16條

年度預算執行中,各機關除新設單位或新增業務外,不得增加職員、技工 、工友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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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