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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 第1條

甲 總則
行政院為安定中央公教人員生活,實施必需品配給,訂定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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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之配給,依本辦法實施,其有未規定事項,仍依現行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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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