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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28條

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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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