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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 第4條
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4條
本大學分設學系,亦得單獨設研究所,必要時,得視實際需要於系、所之上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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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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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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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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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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