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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整體資訊業務發展目標及策略研擬。 二、資訊網路、電腦設備軟硬體之規劃、建置、管理、操作與維護。 三、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 四、資訊安全作業規劃與管理。 五、資訊相關作業推動宣導、教育訓練與技術諮詢。 六、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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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