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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0條

本會委員會議應通知秘書長、中央巡迴監察員召集人、副秘書長、各組組 長、室主任列席,必要時並得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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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