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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1條

本會工作會報,每兩週舉行一認為原則,由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 、各組組長、室主任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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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