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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39條

第 六 章 附則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得邀集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中小企業政策審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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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40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修正公布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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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