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 第38條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38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至本次總預算公布日止。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6條外交部與國防部主管之各類預算書表及其施政計畫,有關涉及機密部分,均應以機密件處理。第37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處定之。
← 第37條看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