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 第4條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4條

本次總預算歲入、歲出,係指本預算期間之一切收入與支出,但不包括債 務之舉借、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等融資性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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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