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 第23條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第23條

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編製,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