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 第9條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第9條

為期國家資源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各機關籌編八十八年度概算,應切實 把握零基預算精神,對原有各項計畫與擬新增計畫全盤縝密檢討,排列優 先順序,並依據「中央各機關歲出編製有關落實零基預算主要精神作業要 點」 (附件十五) 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