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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170條

第 二 編 分則 › 第 十 章 偽證及誣告罪
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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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