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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43條

第 四 章 總統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白話解釋

憲法第43條在規定什麼?它規定國家遇到天然災害、癘疫,或財政經濟上的重大變故,需要立刻處理時,總統可以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事後一個月內要送立法院追認,立法院不同意,命令就立即失效。

要特別注意的是,本條目前在實務上已由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取代適用。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也就是不再限於立法院休會期間,也不必依緊急命令法,但追認期限改為發布後十日內。由於緊急命令法始終沒有制定,現在談緊急命令,通常要同時看本條與增修條文。

重點拆解

要素憲法第43條原文
發動事由「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
時間條件「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
程序「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
內容「為必要之處置」
事後監督「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不追認效果「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簡單比較:本條規定總統須在立法院休會期間、依緊急命令法、一個月內送追認;增修條文則改為不受上述限制、十日內送追認。兩者共通的部分是發布前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以及立法院不同意時命令立即失效。

生活中的例子

例如:假設國內發生大規模地震,災區急需在短時間內徵用物資、簡化建築與採購程序,而現行法律來不及修改。此時總統可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作必要處置,並依增修條文在十日內送立法院追認;立法院若不同意,命令立即失效。台灣在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就曾以緊急命令處理災後重建。

例如:若只是一般的物價波動或施政推動不順,並不構成「須為急速處分」的重大變故,通常應透過立法院修法或制定特別條例處理,而不是發布緊急命令。

從制度設計來看,緊急命令是行政權在緊急狀況下的例外權力,因此條文在發動事由、程序與事後監督三方面都設下限制:事由限於天然災害、癘疫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程序上須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事後則由立法院追認,立法院不同意即失效。閱讀本條時,建議同時對照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才能掌握現行規定的全貌,例如追認期限已從一個月改為十日。

常見誤解

相關條文

常見問題

憲法43條在規定什麼?

憲法第43條規定總統在天然災害、癘疫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時,於立法院休會期間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並於一個月內送立法院追認。

憲法43條現在還適用嗎?

實務上已由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取代,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不受第43條限制,不必在休會期間、不必依緊急命令法,但須在十日內送立法院追認。

緊急命令要多久內送立法院追認?

憲法第43條原定一個月內,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改為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立法院不同意時命令立即失效,現行應以增修條文為準。

哪些情況可以發布緊急命令?

依憲法第43條,限於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且須為急速處分的情況,並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並由立法院事後追認監督。

緊急命令法有制定嗎?

沒有。憲法第43條提到的緊急命令法始終未制定,這也是後來增修條文明定緊急命令不受第43條限制的背景之一,現行緊急命令依增修條文發布。

「總統」的其他條文

第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第36條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第38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第39條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第40條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第41條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第42條總統依法授與榮典。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第45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第46條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第47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第48條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第49條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第50條總統於任滿之日解職,如屆期次任總統尚未選出,或選出後總統、副總統均未就職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第51條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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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