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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第35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應於每年年度開始時,將工作計劃及預算,並於每 年年度結束時,將業務報告及決算,送經內政部轉請行政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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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