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 第6條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應蒐集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狀況,辦理供需服務評估、職場健康、職業災害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並進行性別分析,其調查及研究結果應定期公布。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