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141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141條

各機關之非消耗性物品,應依其質料、性能、構造及用途,分別自行酌定 使用期限,物品管理單位並應根據使用實際效能,隨時紀錄,作為修正之 參考。
AI 白話解釋
← 第140條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第1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