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186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186條

申請使用公務車輛,車輛使用人應填具派車申請單,經其單位主管簽核後 ,轉交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派。
AI 白話解釋
← 第185條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第18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