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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197條

公務車輛因故停駛,應依規定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登記,並繳回 號牌及行車執照;回復行車時,應辦理復駛登記,領回原牌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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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