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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199條

公務車輛之報廢,除依財產管理之規定辦理外,並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辦 理登記,繳還號牌及行車執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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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