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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288條
第 十 編 安全管理 › 第 四 章 風災、地震、火災、蟲害之防護
各機關對颱風之防護,應於風季將屆前,完成對所有建築物及重要設施之 檢查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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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地震、火災、蟲害之防護」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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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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