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375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375條

各機關得設員工福利委員會,策進員工福利事宜。 前項員工福利委員會,由各機關自行依照實際需要組成之,委員以二年一 任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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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