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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 第1條
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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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看 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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