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 第1條
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地徵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五十七條
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興辦之交通事業。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3條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交通事業,依本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就需用之空間範圍徵收取得地上權者,其…
第4條
地上權之徵收補償費,依下列規定計算之:一、穿越土地之上空者: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徵收補償地價乘以…
第5條
交通事業依本條例徵收取得之地上權,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穿越土地之上空者,於附表一補償率對…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