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 第4條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汽車核發、補發或換發新車型審驗合格證明時,應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三百元。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申請核發、沿用、延伸或修改汽車新車型審驗合格證明及進口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管制驗證核章者,應繳…
第3條
申請汽車車型排放空氣污染物耐久性能審查者,應繳納審查費標準如下:┌───────────┬─…
第5條
依本標準所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申請者應於申請時繳納,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6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第3條
看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全文
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