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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第18條

局務會報每週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業務檢討會每年年終擴大舉行一次。臨時編組之各種委員會,視需要隨時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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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