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 › 第2條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 第2條

工程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路之規劃、測量、設計及整體發展。 二、公路之養護、改善、路面管理及災害修復。 三、公路工程之執行及品質管理。 四、公路用地及機料之管理。 五、公路工程之安全及環境影響評估。 六、公路之交通管理及安全維護。 七、其他有關養護工程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