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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辦事細則 第4條

結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機關委外試驗機構之審核。 二、公路工程地質調查、鑽探報告之審查及資料管理。 三、公路工程混凝土配比之設計。 四、公路工程混凝土材料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工程鋼筋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工程標線、標誌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七、公路工程結構材料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八、公路工程結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九、其他有關結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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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