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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北部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6條

技術發展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練機務技術之研發。 二、教學設備之製作及管理。 三、汽車技術之導入及研究。 四、實習機件之保養。 五、車輛之調度及修護。 六、機具設備維護人員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技術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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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