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0.03.02 訂定) › 第6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0.03.02 訂定) 第6條

工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採購案件。 二、公路整建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 三、公路整建工程品質稽查計畫之擬訂、執行、驗收及移交。 四、工程計畫年度預算之執行及管控。 五、建築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 六、工程相關教育訓練作業。 七、工程爭議之調解、仲裁或訴訟業務。 八、其他有關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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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