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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辦事細則 第20條

第 三 章 分層負責
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 局長核定施行。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交通部公路總局辦事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0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細則依交通部公路總局(以下簡稱本局)組織條例第二十條訂定之。

「分層負責」的其他條文

第21條各層主管對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第22條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組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請核定…第23條本局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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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