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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位準備分配及船舶停靠碼頭聯絡等事項。 二、貨物裝卸相關事項。 三、機工具管理維修業務之督導、工程材料採購招(發)標及施工預算、決算、審核、竣驗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棧埠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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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