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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稽查電臺組織規程 第3條

稽查電臺之任務如左: 一、稽查部屬各無線電臺之通信工作。 二、稽查各專用無線電臺通信工作。 三、臨時交辦之稽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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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