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7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本處為便利施工需要,得按工程性質或地區增設工務所,各置主任一人 ( 由副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並設勘測隊,辦理港區之調查測量,置隊長 一人 (由副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其餘所需人員均就本處總員額內調配 。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