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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 (以下簡稱本處) 設各課,分別掌理下列事 項: 一、工務課:工程設計發包及考核等事項。 二、浚港課:港灣疏浚及回填等工程事項。 三、總務課:文書、事務、出納、財產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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