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 第16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16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襄理局務;主任秘書,襄助局長、副局長處理局務。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