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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7條

經指派擔任總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文書總收發、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印信典守事項。 二、工友、公務車輛、宿舍、集會等管理,辦公廳舍及環境清潔衛生管理事項。 三、財物採購、供應及資訊設備管理事項。 四、消防及民防業務事項。 五、各類經費與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及會計帳務處理事項。 六、員工薪俸發放、所得稅及其他代扣款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七、服裝貸與及勞安配備之請發事項。 八、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九、鐵路文物之蒐集、保存事項。 十、其他依事務管理規則辦理之事項。 十一、不屬於其他各室之業務。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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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工務段(以下簡稱本段)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本段掌理鐵路路線保養、土木建築工程、產管、總務、人事、勞安、分駐所暨道班業務。第4條經指派擔任鐵路路線保養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年度養路計畫之研擬、督導及考核事項。…第5條經指派擔任土木建築工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重大土建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及督導…第6條經指派擔任產管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經管土地地籍測量資料之處理及界樁之測設、補設…第8條經指派擔任人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編制、預算員額、辦事細則、分層負責事項。二、…第9條經指派專任政風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第10條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二、年度安全衛生訓練…第11條經指派擔任分駐所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執行路線養護計畫等事項。二、辦理大型養路機…第12條經指派擔任道班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軌道及道岔現場維修養護。二、軌道材料整理。三、路…第13條段長綜理段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段長襄助之。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第14條本段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工務處核定實施。第15條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第16條各級人員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第17條本段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第18條本段設段務會議,由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第19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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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